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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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4〕51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0〕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
注释:第九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注释:条款失效,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第四条第一款第1项,第十条第一款“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的规定,附件第六条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