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5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条款第三条第六项第3目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废止附件1。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条款第4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车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