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允许修改或作废;
以采集并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在申报作废前,只能修改不能作废,申报作废后可以作废税源信息采集表;
已采集并申报,且税款已入库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只能修改不能作废。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最新政策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659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什么优惠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中城镇土地使用税之前不用交的不小心填报了,现在需要终止掉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