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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中,审核土地增值税时如何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04 550 人看过
税务实务中,审核土地增值税时如何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按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定,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核算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核算。

审核“开发成本”账户,应与土地转让合同和有关会计凭证等相互核对,审核开发成本的分配与结转是否正确。具体做法:査阅和土地交易有关的证明文件及原始凭证,核实土地坐落位置和开发项目是否相符;到财政、土地部门了解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正确计算开发项目的缴费金额,核实土地成本归集项目是否真实、完整;若有返还土地出让金政策的,应审核企业“银行存款”“开发成本”等明细账户,确定是否存在不入账加大扣除项目金额的情况。

审核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分期、分批开发、分块转让,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就需要在已开发转让、未开发转让的项目中进行分配,仅就对外转让部分计入扣除,审核时应根据“开发产品”“分期收款开发产品”“经营成本”明细账进行核实,核查已销房产土地成本的分摊金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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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审核未通过,说申报的免税收入存在待核实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而我又不知道哪些项目待核实,也不知需要补正什么材料,该怎么办啊

李琼会计师 7月前回复:

您好,税务局推送消息后,请您在推送消息当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小铃铛”),打开税务局推送的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然后点击“+”上传资料就可以了。温馨提示:税务退税审核时点击了【联系纳税人】,才会推送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到纳税人。

申请退税提示预缴预扣怎么办

李琼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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