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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中,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怎么开具?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20 1440 人看过
税务实务中,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怎么开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规定由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有其行业特殊性。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种类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通行费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通行费不征税发票)。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1、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以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通行费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试点地区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通行费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通行费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以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通行费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试点地区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

3、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7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和电子汇总单;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4、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1、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2、绑定客户ETC卡。客户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票据和汇总单开具。客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充值交易无电子汇总单)。其中,电子汇总单可按用户需求汇总多笔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对应的行程信息、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交易金额合计等。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查询、预览、下载、转发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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