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在法律法规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与追偿需要注意什么?

在法律法规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与追偿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09 151 人看过
在法律法规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与追偿需要注意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与追偿,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发行人虚假陈述的发生是源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组织、指使,则原告可越过发行人直接以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被告请求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经常出现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约定如若发生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而致证券公司承担责任,由发行人对其进行补偿。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导致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陈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该交易对方与发行人等责任主体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有证据证明发行人的供应商、客户,以及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活动,仍然为其提供相关交易合同、发票、存款证明等予以配合,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其与发行人等责任主体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哪三种?
委托票据是什么?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什么企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你们地址在南昌哪里??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我们不是南昌的。

了解工商税务资质银行变更收费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209206.03元分15人x3个月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您好,什么问题?

尤尼泰振青亊务所常州的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您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