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上的物具有如下特点:
1.有体性
传统民法上,物有所谓有体物与无体物之别,无体物包括权利等不具备物理实体之“物”。
2.可支配性
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或不为人所需之物,因其不具有交易价值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前者如太阳、月亮、星星等,后者则如汽车尾气。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牌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经济法考试中,准共有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经济法中,适用定金罚则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所有形式的合同都适用相对性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减资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中,传达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物权法中的物具有什么特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法律法规中,哪些情形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