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合伙企业未依法变更登记的,有什么后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政府决定的无偿划转事项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银行卡如何挂失?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时,为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物权法中的物具有什么特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境内市场有什么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