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相关文件中记名为股东的人(显名股东或名义股东)与真正投资人(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相分离的情形并不鲜见,双方有时会就股权投资收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如果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但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这属于双方间的自愿约定,如无其他违法情形,该约定应确认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是指显名股东(即记名人)依据股东名册的记名来向公司主张权利或向公司提出抗辩,该记名不是显名股东对抗实际出资人的依据。
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是怎么样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证券公开发行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托收承付中收单付款的承付期为几天?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时代偿取回权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人的利息收取权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物权法中的物具有什么特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境内市场有什么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