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个别合伙人因不能偿还其私人债务而被追索的情况,《合伙企业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个别合伙人因不能偿还其私人债务而被追索的情况,《合伙企业法》是怎么样规定的?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3-10 267 人看过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个别合伙人因不能偿还其私人债务而被追索的情况,《合伙企业法》是怎么样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能发生个别合伙人因不能偿还其私人债务而被追索的情况。由于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财产权益,合伙人的债权人可能向合伙企业提出各种清偿请求。

为了保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企业法》作了如下规定: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主动退市有什么特殊性?
合同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有什么规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现在电商有了企业支付宝是否不需要开基本户了?

冯路路会计师 21天前回复:

企业支付宝并不是不需要开基本户。 企业支付宝是企业间交易需求用到的账户,注册企业支付宝需要对公银行账户。除了对公银行账户外,还需要准备执照影印件、法定人的身份证影印件等证件资料。代理注册则需准备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盖有公司公章或者财政专用章的企业委托书。所有影印件资料必须为彩色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