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华审网房产税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房产税有关的知识,并有专业会计师免费在线为您解答会计师问题,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疑惑.
房改后需要缴纳房产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集团公司提供房产给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使用,协议约定使用期间免收租金,房产税怎么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建的房屋,什么时候交房产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税地字〔1987〕3号,注释:条款失效,第四条、第五条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款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高等学校的招待所应征收房产税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财税地字〔1986〕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条款失效。第七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集团公司提供房产给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使用,协议约定使用期间免收租金,房产税怎么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房产税信息修改操作不了,何如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房改后需要缴纳房产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忘记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款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