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从价计征房产税申报完成如何进行扣款?如果发现申报错误如何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房产税信息修改操作不了,何如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税地字〔1986〕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条款失效。第七条失效,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注释:条款失效,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财税地字〔1987〕3号,注释:条款失效,第四条、第五条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集团公司提供房产给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使用,协议约定使用期间免收租金,房产税怎么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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