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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后,未实行核定扣除方法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2-19 281 人看过
2019年4月1日后,未实行核定扣除方法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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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残保金减免政策 只要是30人以下就免吗 还是有别的条件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你好是的 2020年的新政策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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