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首违不罚”的情形是什么?

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首违不罚”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9-21 288 人看过
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首违不罚”的情形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首违不罚”的情形是已尽到应有保管义务,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境内银行和其境外的总分支机构、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属于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吗?
网上企业之前年度完税证明在哪里打印?
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取得收入已经超过30万,如果剔除不动产的收入是不超过30万的请问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优惠规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个体户开发票开涂料,还用交消费税吗?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要的,在生产环节缴纳。

电子发票开了21项不能保存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什么意思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吗

小微企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的。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税率是3%,政策优惠下开1%税率,可以同时开1%或3%税率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由于小规模3%减按1%执行是一项税收优惠,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相当于放弃减税,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税率来缴税。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