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以下将举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承租人甲公司于2020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不动产(供管理部门使用)租赁合同,用银行存款支付初始直接费用1.4万元,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1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每两年基于过去24个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上涨进行上调。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10。假设该租赁202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0。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采用的年折现率为5%,2022年年初的年折现率为6%。已知(P/A,5%,4)=3.5460,(P/A,5%,2)=1.8594,(P/A,6%,2)=1.8334。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在5年内计提折旧。
假定利息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19年1月1日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在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确定租赁付款额,无需对后续年度因消费者物价指数而导致的租金变动作出估计。因此,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应以每年100万元的租赁付款额为基础计量租赁负债。即租赁负债初始确认金额=100×3.5460=354.6(万元),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354.6+100+1.4=45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 45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5.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400
银行存款 101.4
(2)编制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确认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①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91.2(456÷5)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91.2
②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17.73[(400-45.4)×5%]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7.73
(3)编制甲公司2021年1月1日支付租金,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确认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①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②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91.2(456÷5)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91.2
③确认利息费用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400-45.4)+17.73-100=272.33(万元)。2×20年确认利息费用=272.33×5%=13.62(万元)。
借:财务费用 13.62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3.62
(4)编制甲公司2022年1月1日有关会计分录。
经消费者价格指数调整后的第3年租赁付款额为109.09万元(即,100×120÷110),2022年1月1日租赁负债应当以每年109.09万元的租赁付款额(剩余3笔)为基础进行重新计量。在第3年年初,甲公司按以下金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每年109.09万元的租赁付款额按不变的折现率(即5%)进行折现,为311.93万元[109.09+109.09×(P/A,5%,2)]。原租赁负债账面价值=272.33+13.62=285.95(万元),因此,甲公司租赁负债增加=311.93-285.95=25.98(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5.98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29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7.27(9.09×3)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9.09
贷:银行存款 109.09
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在处理中会涉及到一些现值的计算,看似复杂,其实这些现值在相关资料上都可以查到,不需要自己计算。
如何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