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或者同等职位的人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合伙人(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特定方面的运行承担责任。这里的“特定方面”,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的特定要素,也可以是特定要素进一步细分出来的特定方面。
集团审计业务中,如果计划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组成部分财务信息的相关工作,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哪些事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审计的概念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应该怎么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具体审计计划中体现哪些内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釆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可以举例说明包括哪些防范措施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的“延伸检查”程序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可能产生于哪些事实和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关系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重要性水平如何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整套财务报表包括哪些报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可以函证的对象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