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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在3月份已按照16%税率未开具发票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在4月份补开了16%税率发票,如何进行申报?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1-01 308 人看过
一般纳税人,在3月份已按照16%税率未开具发票销售额进行纳税申报。在4月份补开了16%税率发票,如何进行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期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后通过未开票销售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现企业已在当期实际开票,需对该部分数据进行冲减的(需提供前期已申报的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收入及发票开具明细等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可直接在增值税附表一的“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中填写负数。

二、小规模纳税人 在补开发票当期冲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或“出口免税销售额”及其税额。

三、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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