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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以及开具有误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12-24 173 人看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以及开具有误等情形,应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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