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报送人员信息以后,人员信息反馈结果:受理税务机关代码不能为空,该情况需联系扣缴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若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汇算清缴时提示税务机关代码为空,请在汇缴地选择时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后再申报。
电子税务局中,税收完税证明在哪里查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给自己的个体小超市投了一个财产保险,这部分支出能在个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收到个人的劳务加工发票,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哪些项目?如何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新扣缴端里导入原扣缴端数据,但累计减除费用不能累计计算,怎么回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7月补扣补缴1-6月份社保,个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