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对收汇时间有要求吗?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对收汇时间有要求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6-22 97 人看过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对收汇时间有要求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规定提供收汇资料。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招待费如何扣除?
成本分摊的“独立交易”原则和“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原则是什么?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的,应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送哪些资料?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