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若之前原单位任职时已经采集过,不需要重新采集,新单位采集并报送人员信息后,手机APP即可看到单位名称,然后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入对应的扣除项目→“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新的单位重新提交。
情况2:个税APP采集:登录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对应支出(比如:子女教育),点“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后“下一步”→→填写对应支出信息后“下一步”→→“设置扣除比例”(住房贷款、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会涉及到)→→选择“申报方式”后“提交”即可。
扣缴客户端下载功能在哪里?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新办企业,次月要申报个税,是不是直接在那个网上下载那个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我本月财产行为税申报时,为什么显示“未认定此税种”,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上一件带入点不进去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但为什么无法查询当月纳税明细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