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软件系统设置里的办税人员信息目前是一个软件对应一个办税员,不是一个企业对应一个办税员;
如果是个税实名认证的办税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您打开自然人个税软件,在登录界面点击“实名登录”,选择账号密码登录,输入注册个税APP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选择对应单位“进入”即可,若还未被授权,还需要输入申报密码。
如果需要授权可以参考:可以用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账号登录个税APP,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企业办税权限”→→“新增办税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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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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