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没有“企业办税权限”模块,您可以参考以下情形了解:
1、只有在税局登记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登录,才有这个企业办税权限,普通员工没有这个模块;
2、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仍不显示该模块,可检查注册个税APP的身份证号码是否和税局登记的一致(若做过变更或刚刚登记,会有4天左右的延迟);
3、企业状态属于“正常”、“筹建期”、“停业”、“清算”、“报验”的才会显示,其他状态不显示。
如果我之前在公司实习的时候,已经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还属于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哪些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员工在报个税汇算清缴如何修改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为什么新扣缴端里导入原扣缴端数据,但累计减除费用不能累计计算,怎么回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7月补扣补缴1-6月份社保,个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