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打开自然人客户端软件,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检查一下。
需确认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人员状态为“正常”,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正确,离职日期为空;
若信息正确,可修改非关键信息(如工号)后保存报送;
若信息不正确,修改正确后重新保存报送,报送成功后,再返回个税APP中操作就可以了
个人在多处兼职,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请问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分别减除费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扣缴端上和上个月不同吗,为什么找不到工资薪金申报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体户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可以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给自己的个体小超市投了一个财产保险,这部分支出能在个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7月补扣补缴1-6月份社保,个税申报表如何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