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分公司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抵扣?

分公司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抵扣?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2-01 463 人看过
分公司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由总公司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申请发票增额增量,审核通过在哪里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后,纳税人办理国际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需要报送哪些表单?
小规模纳税人在确认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包含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免税销售额?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