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汇算清缴时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哪张表享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供应商用老公司名称开票能否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之间股权、资产的划转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免征增值税的农业用地出租包括哪些企业和个人?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长三角区域企业通办业务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