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还可以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还可以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1-05 433 人看过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还可以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我单位是口罩生产企业,能否享受疫情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哪张表享受?
生生产企业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备案要什么资料?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