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税务师 >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增值税时如何审核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或没收的押金,增值税处理是否准确?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增值税时如何审核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或没收的押金,增值税处理是否准确?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28 291 人看过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增值税时如何审核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或没收的押金,增值税处理是否准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纳税人为销售除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以外)的货物而出租、岀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关注超过约定回收期或者收取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是否依照税法规定按照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有无将没收的或逾期不再退还的包装押金,未按规定及时、正确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对为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以外)而出租、岀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关注是否在收取时及时按照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有无存在到逾期没收后才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者将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扣除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增值税时税务师如何审核销售残次品(废品)、半残品、副产品和下脚料、边角料等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
税务实务中,什么情况下税务部门会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税务实务中,机动车发票开具要遵循什么规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