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追索权行使的法律效力如何?

追索权行使的法律效力如何?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28 284 人看过
追索权行使的法律效力如何?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票据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追索人清偿其债务后,其自身的票据责任消灭。并且,根据被追索人是否属于票据上的最后债务人,来确定票据上的全部债权债务均告消灭,抑或被追索人成为新的票据权利人,进而对其前手发生再追索权。在后种情形下,抗辩切断制度适用于再追索权人与其追索义务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被追索人不得以其对于再追索权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再追索权人,除非其相互之间有直接的基础关系,或者再追索权人明知这一抗辩事由的存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经济法考试中,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合同?
根据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清算时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在法律中,运输合同是什么合同?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管理企业中的办税人员都是同一个有什么风险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214。 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那还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致的发票风险。从2016年上线金税三期之后,这个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进而监控公司运营情况。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会被第一时间锁定214。 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你的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了之后的再创业或再就业。一家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之后,绑定你为财务负责人的其他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降为D级

我想问一下实习一般做些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您要看您具体实习岗位呢

你好,请问你们这边做资产报废的可行性经济鉴定吗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您好,可以联系我们主页电话。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