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直接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可包括哪些情形?

直接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可包括哪些情形?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4-21 209 人看过
直接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可包括哪些情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并非基于他人的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可包括下列两类情形:

(1)依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其中最主要的是,被追索人(含票据保证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2)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因为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反垄断法中,公平竞争审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法律,什么情况下属于不违法捆绑销售?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意思?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管理企业中的办税人员都是同一个有什么风险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214。 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那还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致的发票风险。从2016年上线金税三期之后,这个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进而监控公司运营情况。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会被第一时间锁定214。 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你的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了之后的再创业或再就业。一家公司成为非正常户之后,绑定你为财务负责人的其他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降为D级

我想问一下实习一般做些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您要看您具体实习岗位呢

你好,请问你们这边做资产报废的可行性经济鉴定吗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您好,可以联系我们主页电话。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