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文件中作岀虚假陈述。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
3、上述人等在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和说明中作出虚假陈述。
4、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包括未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及时披露等。
5、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的其他虚假陈述。
根据法律法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时应该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时,管理人实施哪些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民法典》规定,有哪些情形,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票据权利人丧失了票据,无法正常地提交票据以请求付款时应该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济法考试中,物权法中的物具有什么特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境内市场有什么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