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可以由谁召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可以由谁召集?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3-17 284 人看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可以由谁召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而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向股东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吗?
经济法考试中,与债权相比,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反垄断法》中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模式有什么规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怎么做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资产负债表的制作4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项目,根据应收票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 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扣除计提的减值准备后计算填列。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慎耕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期末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反映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存货项目,根据存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利润表的制作4 计算营业利润:是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损益)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计算利润总额:是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计算净利润(或净亏损):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

如何不断提升专业技术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通过学习实践吧。

你好,你们在梧州哪里办公

冯路路会计师 昨天回复:

您好,我们是杭州办公。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