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登记企业,需要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吗?

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登记企业,需要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3-12 225 人看过
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登记企业,需要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中的部分信息由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部分信息合并至实名办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环节采集。对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新设立登记企业,税务机关不再要求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未在税务机关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是否就无法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备案办理及备案后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环境保护税怎么零申报?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清税证明可以在线上开吗

李琼会计师 5月前回复:

您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下载打印,或在文书送达模块下载打印。

我没有注册过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注册就是已经被注册了手机号也不是我本人的

冯路路会计师 1年前回复:

手机号不是您本人的那就有可能是被手机号的本人注册了呀。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