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实务中的处理往往比较棘手,因此我们需要一些特殊的处理方法来帮助我们将工作完成的更好。以下这篇文章,我们将对外贸企业的进出口,退免税进行简单的说明。
首先,因为国家的一些政策,对于外贸企业而言,出口货物是免税的,在账务处理中,出口销售可以反映出来,而不需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做不仅合法合规,还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
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成本,企业出口时,国家可以退还的这部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在相关账务的处理上主要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因为存在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所以免抵退税会存在不得免征以及抵扣税额的情况,这部分应当计入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企业在收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之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出时,采用出货物征税率之差分摊计算的方式,冲减“不得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同时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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