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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中,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2-18 270 人看过
经济法考试中,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诉讼时效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也规定了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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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4小时前回复:

什么意思?

现在注册公司,小规模,都是实缴吗

冯路路会计师 4天前回复:

现在注册公司,即使是小规模公司,注册资金也需要实缴。

你公司是在宁安市吗?

李琼会计师 4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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