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政策通知 > 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2-16 463 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9号

为完善依据实际管理机构实施居民企业的认定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认定条件的境外中资企业,须向其中国境内主要投资者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认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居民企业身份进行初步判定后,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抄送其境内其他投资地相关省级税务机关。

二、按本公告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时,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30日内抄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纠正。

三、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自其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年度起,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以前年度(限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四、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其他事项,仍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 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我们公司是先收对方的定金再开展业务的,收取定金时做账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在收取尾款记账的时候怎么写增值税 定金部分的增值税怎么写

冯路路会计师 18小时前回复:

借:预付账款 (定金部分) 银行存款(尾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老师,您好,减资的流程有哪些?需要报备吗?准备哪些资料吗?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公司减资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的正式程序,以下是公司减资的主要流程和所需材料2: 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减资的决议。 制定公司减资方案: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等等。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天内内在报纸上公告(注意如果不进行通知和公告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减资后对公司资产重新进行验资。 修改公司章程:如果公司减资涉及到要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要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变更登记:在公告的45日后,公司提出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包括6: 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前期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以上信息总结了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正在进行公司减资的相关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