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政策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1-20 499 人看过

国税发 〔1993〕155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海关总署编写的《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代征税对照使用手册》所列各项对照税目、税率,具有法律效力。各地海关、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发现与国内税收执行不一致的,先按该手册征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商议后再作决定。

三、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规定如下:

(1)啤酒 1吨=988升

(2)黄酒 1吨=962升

(3)汽油 1吨=1388升

(4)柴油 1吨=1176升

四、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进口环节原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对进口货物的有关政策性减税、免税规定正在清理,待报国务院批准后另行下达,调整方案下达前按原规定办理。

五、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一、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退税审核未通过,说申报的免税收入存在待核实项目,且未按照有关规定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而我又不知道哪些项目待核实,也不知需要补正什么材料,该怎么办啊

李琼会计师 7月前回复:

您好,税务局推送消息后,请您在推送消息当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小铃铛”),打开税务局推送的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然后点击“+”上传资料就可以了。温馨提示:税务退税审核时点击了【联系纳税人】,才会推送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到纳税人。

申请退税提示预缴预扣怎么办

李琼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第三条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