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额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额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1-16 168 人看过
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额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哪些书面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包括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十条规定的简易办法进行的抵免)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书面资料: 

一、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不同类型的境外所得申报税收抵免还需分别提供: 

(一)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 

(二)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供集团组织架构图;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 

(三)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资料及计算过程;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三、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的还需提供: 

(一)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二)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三)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四)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四、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的还需提供:

(一)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和证明复印件;

(二)取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条件的有关股权证明的文件或凭证复印件。 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提交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资料若有变更的,须重新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享受免税政策多久复核一次?
企业发生重组的日期怎么确定?
我开了一个网店,定期会直播卖货,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我开了一家公司,是退役军人,税收有没有优惠政策?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有的,前三年免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开个餐饮住宿公司 主要面对的是医院 有什么免政策吗

冯路路会计师 13天前回复:

对面是医院与你们没有关系的,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公司(非小微)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冯路路会计师 17天前回复:

您具体想享受哪方面的税收优惠。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