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总分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哪些信息?

总分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哪些信息?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1-15 161 人看过
总分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哪些信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2 份

未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原件1 份查验后退回

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发生变化需提供调整后情况及分支机构变化情况1 份

中央企业新增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 份,查验后退回

总机构出具的其为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证明文件1 份

中央企业撤销(注销)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需提供撤销(注销)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情况1 份。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清册》2 份

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1 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建筑业外经证预缴增值税怎么申报?
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的办理时间?
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修正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为什么数据还是有误?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有何处罚?

李琼会计师 5月前回复: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例如事项: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你好,我的个人所得税APP被人注册过怎么办

李琼会计师 5月前回复:

您好,税务局推送消息后,请您在推送消息当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右上角的“小铃铛”),打开税务局推送的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然后点击“+”上传资料就可以了。温馨提示:税务退税审核时点击了【联系纳税人】,才会推送提供证明资料的消息到纳税人。

浙江省契税完税证明如何打印补打

李琼会计师 7月前回复:

网上申报,线上支付的房产交易,可以自然人用户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页面左侧套餐业务的“更多”,选择“存量房交易套餐”或“增量房交易套餐”,点击右下角“票证下载”。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浙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无法通过网上办理建议跟所在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最新关于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

李琼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