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后,税务机关应当从哪几方面来分析申请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后,税务机关应当从哪几方面来分析申请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11-11 1 人看过
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后,税务机关应当从哪几方面来分析申请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提交谈签意向后,税务机关应当分析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草案内容,评估其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根据分析评估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一、功能和风险状况。

分析评估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在供货、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以及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等方面各自作出的贡献、执行的功能以及在存货、信贷、外汇、市场等方面承担的风险。

二、可比交易信息。分析评估企业提供的可比交易信息,对存在的实质性差异进行调整。

三、关联交易数据。分析评估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是否单独核算或者按照合理比例划分。

四、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分析评估企业在预约定价安排中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如申请追溯适用以前年度的,应当作出说明。

五、价值链分析和贡献分析。评估企业对价值链或者供应链的分析是否完整、清晰,是否充分考虑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优势,是否充分考虑本地企业对价值创造的贡献等。

六、交易价格或者利润水平。根据上述分析评估结果,确定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价格或者利润水平。

七、假设条件。分析评估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因素及程度,合理确定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的假设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第七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资产管理属于什么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资源税申报表下载和填写,怎么处理?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参保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6天前回复:

残保金缴纳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残保金的缴纳标准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来确定的。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标准: 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差额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缴纳标准 按比例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具体比例:例如,北京地区的征收标准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人员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疾人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综上所述,在计算和缴纳残保金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自身情况来进行。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税务机关。

500万的贸易量,贸易品类木材,千分之二的利润,包含印花税、所得税、增值税在内的综合税负是多少

冯路路会计师 7天前回复:

应交印花税=合同购销金额×0.03% 所得税=利润*25%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价格*13%

去年公司名字法人银行信息都变更过,今天打征信为啥还是之前公司名字

冯路路会计师 17天前回复:

公司名称变更,但查征信显示的还是老公司是由于网上信息还没有变过来。更新的两个渠道一是工商注册信息,要到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信息和机构信用代码信息,需要到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可以实现与征信系统联网,实现信息自动更新。

我们有个标是投的异地的,销售类项目,这个项目怎么缴税在异地缴纳呢?不是工程类的

冯路路会计师 28天前回复: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