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的办理时限多久?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的办理时限多久?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11-06 19 人看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的办理时限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以下事项办结时限为:即时办结。

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的办理时限;

2.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时限;

3.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的办理时限;

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的办理时限;

5.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的办理时限;

6.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的办理时限;

7.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的办理时限;

8.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限;

9. 耕地占用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10. 烟叶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11. 消费税申报的办理办理时限;

1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的办理时限;

13.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的办理时限;

14.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的办理时限;

15.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的办理时限;

16. 委托代征报告的办理时限;

17. 停业登记的办理时限;

18. 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的办理时限;

19.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的办理时限;

20.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的办理时限;

21.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的办理时限;

22.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的办理时限;

23.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的办理时限;

24. 增值税预缴申报的办结时限;

25.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的办理时限;

26.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办理时限;

27.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的办理时限;

28. 不动产项目报告的办理时限;

29.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的办理时限;

30. 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验旧的办理时限;

31.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报告的办理时限;

32. 居民个人取得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办理时限;

33.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的办理时限;

34. 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35.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申报的办理时限

36. 车船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37.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办理时限;

38. 复业登记的办理时限;

39. 房产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40.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纳税人身份信息的办理时限;

41.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的办理时限;

42. 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办理时限;

43.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的办理时限;

44. 一般纳税人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办理时限;

45. 附加税(费)申报的办理时限;

46.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限;

4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的办理时限;

48. 扣缴义务人为非居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的办理时限;

49.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的办理时限;

50.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办理时限;

51. 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的办理时限;

52. 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的办理时限;

53. 房产交易核算税额的办理时限;

54.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的办理时限;

55.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办理时限;

56.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的办结时限;

57. 非正常户解除的办理时限;

58.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的办理时限;

59. 建筑业项目报告的办理时限;

60. 财务制度备案审核的办理时限;

61.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办理时限;

6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办结时限;

6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的办理时限;

64. 税收减免备案的办理时限;

65.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的办理时限;

66.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的办理时限;

67.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办理时限;

68. 申报错误更正的办理时限;

69.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的办理时限;

70.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的办理时限;

7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的办理时限;

7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办结时限。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个人取得境外所得,汇算清缴在哪里办理?
什么情况下需要中国居民(国民)可以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
违反残保金征管办法的情况和处罚?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参保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冯路路会计师 6天前回复:

残保金缴纳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残保金的缴纳标准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和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来确定的。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标准: 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差额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缴纳标准 按比例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具体比例:例如,北京地区的征收标准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人员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疾人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综上所述,在计算和缴纳残保金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自身情况来进行。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税务机关。

500万的贸易量,贸易品类木材,千分之二的利润,包含印花税、所得税、增值税在内的综合税负是多少

冯路路会计师 7天前回复:

应交印花税=合同购销金额×0.03% 所得税=利润*25%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价格*13%

去年公司名字法人银行信息都变更过,今天打征信为啥还是之前公司名字

冯路路会计师 17天前回复:

公司名称变更,但查征信显示的还是老公司是由于网上信息还没有变过来。更新的两个渠道一是工商注册信息,要到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信息和机构信用代码信息,需要到人民银行办理,人民银行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可以实现与征信系统联网,实现信息自动更新。

我们有个标是投的异地的,销售类项目,这个项目怎么缴税在异地缴纳呢?不是工程类的

冯路路会计师 29天前回复: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