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法 > 我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开发费用全额扣除?

我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开发费用全额扣除?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9-23 79 人看过
我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开发费用全额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土地增值税的征期?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已售房产和转做自用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怎么分摊?
企业外地有房子,转让房产,哪里交土地增值税?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