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法 > 取得区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取得区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9-20 34 人看过
取得区政府发放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020年1月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二、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三、如果为发放给个人的补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0,有风险提示,有没有关系?
哪些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能不能享受两免三减半?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