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更正处理,按不同征收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代扣代缴类报表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该类报表的”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作废申报】作废后重新填写申报或【更正申报】数据修改后重新申报;
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更正申报】进行更正操作。
2.代理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网上报税】-【网上申报】模块点击【作废申报】,作废成功后重新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再申报或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点击【启动更正】按钮修改数据后重新申报,若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点击【启动更正】进行数据更正操作。
更正2019年个税申报时,提示扣缴业务端不可删除更正和新增申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中,税收完税证明在哪里查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在多处兼职,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请问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分别减除费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怎么备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中给外籍员工汇算清缴个税时显示“建议在约定时间内申报”?如何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为什么在个税APP里对财务人员集中申报个税进行授权时没有“企业办税权限”选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新增员工信息,其身份状态一直显示验证中是什么情况?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发现上月未申报,那么该如何补报上月个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职工取得单位发放的义务献血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个税,但为什么无法查询当月纳税明细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