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是否可以申请退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新办企业银行账号备案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金税盘怎么抄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报个税不能够生成零工资的申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港口码头服务是物流辅助服务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