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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件丢了怎么办?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7-20 59 人看过
税务登记证件丢了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您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证件遗失、损毁管理办理;证件补发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税务证件增补发办理。

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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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需要汇算清缴吗,法人有两家企业,有一家没有做税务登记什么业务也没有。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核定征收的企业分为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

老师你好!请问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要达到注册资本的50% 怎样理解。请老师举列说明。 谢谢

冯路路会计师 2月前回复: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这个就是规定,记住这50%的比例就是了 企业用利润弥补亏损不需要做分录,因为实现利润的分录是,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就自然弥补了之前亏损,就不需要再另外做什么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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