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我是收票方,有一张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销售方不小心作废,我该怎么办?

我是收票方,有一张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销售方不小心作废,我该怎么办?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7-11 110 人看过
我是收票方,有一张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销售方不小心作废,我该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已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销售方未按规定的作废条件作废发票,销售方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未按规定作废发票处理,不应要求购买方退回已作废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纳税人的什么财产不在税收保全措施之内?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备查资料需要提供哪些?
税控设备维护费怎么申报?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