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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分立的有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7-09 96 人看过
企业合并、分立的有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依照宪法、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为了保障国家税收能够及时、足额征收入库,税收法律还规定了您有义务向税务机关报告如下涉税信息:

1.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的价格、费用标准等。

向财产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您的欠税情况。

2.企业合并、分立的报告义务。

3.报告全部账号的义务。

4.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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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需要汇算清缴吗,法人有两家企业,有一家没有做税务登记什么业务也没有。

冯路路会计师 8天前回复:

核定征收的企业分为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

老师你好!请问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要达到注册资本的50% 怎样理解。请老师举列说明。 谢谢

冯路路会计师 2月前回复: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这个就是规定,记住这50%的比例就是了 企业用利润弥补亏损不需要做分录,因为实现利润的分录是,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样就自然弥补了之前亏损,就不需要再另外做什么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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