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当合营安排没有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时候,该合营安排可以称为共同经营吗?

当合营安排没有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时候,该合营安排可以称为共同经营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11-26 357 人看过
当合营安排没有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时候,该合营安排可以称为共同经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营安排中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提供担保的,该合世安排为共同经营

B.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C.两个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该安排构成合营安排

D.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解析:答案:B,选项A,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C,必须是具有唯一一组集体控制的参与方组合,该安排才构成合营安排;选项D,合营安排划分为合营企业的,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相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账务处理中,如何确认现金的流入与流出?
租赁期怎么确认,租赁期开始日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怎么计算?
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都是什么,怎么理解?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你好,我公司有一位工人工亡了,已申报工伤,但我公司另外支付工亡家属25万,这25万我怎样做账,税务方面怎么处理

冯路路会计师 5天前回复:

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伤赔偿款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 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时: 借方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方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方科目: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方科目: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是企业支付的费用: 借方科目: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贷方科目:银行存款或现金 请注意,以上会计分录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应保留相关凭证,以便进行审计或税务检查。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