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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发票的勾选确认?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6-17 109 人看过
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发票的勾选确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您好,自2023年4月27日起,非特定业务类型的浙江省(不含宁波)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您可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ciG8F9_4T8cNGG0297hcMg,观看操作视频。

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的纳税人继续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抵扣,选择办税人员并实名认证后,自动跳转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无需插入税控设备。

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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